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样品公开征集公告
(序号:2025-002)
根据我公司产品研发需求,现对中国境内各香精香料公司公开征集香精香料样品,欢迎各香精香料企业积极参与。样品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信誉要求(送样公司需提供证明资料)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送样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
(五)在征集及评选流程中,如已参与本次征集的应征方被列为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我司有权取消该应征方的征集响应资格。
二、征集样品要求
序号 | 样品名称 | 英文名称 | CAS号 | 类别 | 溶解性要求 |
1 | 苦杏仁油 | ALMOND BITTER OIL | 8013-76-1 | 天然单体香原料 | 50%酒精/丙二醇 |
2 | 款冬花提取物 | COLTSFOOT EXTRACT | 84625-50-3 | 天然单体香原料 | 水/50%酒精 |
3 | 瓜拉纳提取物 | GUARANA EXTRACT | 84929-28-2 | 天然单体香原料 | 水/50%酒精 |
未达到以下要求的应征样品,应征主体保留拒绝选用的权利。
(一)技术资料要求
如在资料的形式审查中发现所填信息前后矛盾、信息不实、信息缺漏等情况,对应的提交样品不予评选,且该应征方自本次征集公告日起的12个月内不得响应广东中烟研发用香精香料征集活动。
1.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2.公开征集香精香料样品入库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
3.产品说明书。模板见附件3。
(二)实物样品要求
1.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
2.包装要求:
样品需用无特殊标识的白色瓶盖以及无特殊标识的棕色玻璃瓶装,包装标签至少包含以下项目:样品中文名称、样品型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
3.数量要求:
每一种应征样品,应征方提供不多于2个样品,每个样品不少于30克。
(三)知识产权要求
应征企业所提供的样品应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且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因违反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纠纷或损失,均由应征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所有参加本次征集项目的应征企业均视为接受各项约定。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应征企业所提供样品的质量技术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三、样品及资料提交要求
(一)如为首次参加广东中烟香精香料公开征集的应征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加盖鲜章)。如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与实物样品一并邮寄。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附件1、附件2、附件3的可编辑电子版(注意:不是盖章扫描件)至lyu@gdzygy.com。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纸质盖章版随实物样品一起邮寄。
(三)如产品实物样品以及产品信息不符合征集公告中任何一项要求的,视同无效送样。本次征集不接受现场送样,请应征企业采用快递寄送样品。
(四)逾期未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因素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取上述实物和材料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征集活动,我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沙环翠南路88号广东中烟技术中心
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1233770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广东中烟拥有和保留对本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此次征集项目有关的未尽事宜,广东中烟有权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二)本次征集不涉及物资采购。本次征集的样品仅作卷烟产品研发试验使用,一律不退且应征主体不支付任何费用。如需进行卷烟产品中试,应征企业须配合免费提供中试所需样品。
附件: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公开征集香精香料样品入库信息表
附件3:产品说明书